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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国税局简介:
丹阳市国税局成立于1994年10月,担负丹阳市范围内国税征收管理工作,下辖7个农村管理分局,1个涉外管理分局,1个征收分局和1个稽查局。现有干部268人。经过几年的探索与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信息技术的推关于应用,丹阳国税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化、信息化征管格局,形成了能够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内在征管机制。新的征管机制,在理顺征纳关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制约为执法权力,推进依法治税、保障实现税收职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组织国税收入8、24亿,其中‘两税’75878万元。
丹阳市国税局是江苏省文明行业先进单位,丹阳市人民满意单位。对外服务窗口征收分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和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示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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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简介:
宋志鹿,男,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现在读本科。1974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工作在税务战线上。1974年至1994年,任丹阳市税务局征管科科长、副科长(其中1987年,在行宫乡挂职锻炼一年);1995年,担任丹阳市国税局副局长;1999年5月,调任句容市国税局副局长;2000年1月,又任镇江市国税局五分局局长;2001年7月始任丹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宋志鹿同志政治坚定,原则性强,工作有魄力,业务政策水平高。所著《发挥税收职能、促进科技开发》等多篇论文在《中国税务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并多次获奖。
“勤奋踏实、创新开拓”是宋志鹿同志的座右铭,他认为税收工作发展的原动力是“以人为本、管理创新”。在认真研究新时期国税工作规律的基础上,2002年他提出打造国税事业“六大工程”的新思路,2003年,又创造性地提出了“四大战役”新目标,把握了工作要点和跨越发展的着力点,将丹阳国税工作推向新的发展平台。
他以踏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的工作方式,创新的工作思路,带领丹阳国税全体干部奋力拼抢,负重拼搏,2002年丹阳国税组织收入突破8亿元,提前20天完成全年任务;文明创建硕果累累。2002年,该局被评为镇江市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局领导班子荣获省、市国税系统“先进县市局领导班子”称号;中共丹阳市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该局“人民满意单位”称号;局党总支被丹阳市市委、市级机关党委评为先进党总支。此外,在全系统跨入省文明行业后,该局征收分局又获得国家级文明单位和江苏省“巾帼示范岗”称号。
宋志鹿同志本人也因出色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多次被评为省、市国税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等荣誉。在2002年度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并荣立三等功;被评为镇江市国税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镇江市国税系统“十佳优秀税务官”;同时,2002年,宋志鹿同志分别被中共丹阳市委、市级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党员,被丹阳市委、市政府评为创建文明城市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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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丹阳市国家税务局是主管丹阳市范围内国家税收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局的有关规定,结合丹阳市的实际研究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 负责丹阳市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工作,组织各项国家税收收入。
(三)
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市局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国家税收执法职能。
(四)
负责本市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项地方税、基金和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 负责本市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六) 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严肃查处偷骗税。
(七) 负责本市国税系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八) 监督检查本市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情况。
(九) 管理本市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
(十) 负责本市国税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
(十一) 负责本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
(十二) 负责本市国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财会、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十三) 负责本市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
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开展税收咨询。围绕本市经济工作,发挥税收调控和监督职能,为发展市场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
(十五) 承办上级国家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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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办公室电话:0511-6889139 传真:0511-6962159
联系人:庄建良(办公室主任)
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开发区丹阳市国家税务局
邮政编码:212300 |